北京一女子晚交7天房租被扣3500元滞纳金,这合法吗?
据@北京日报都视频消息,最近,北京市民吕女士反映,她与两名室友通过北京冉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通州紫运南里租了一套房子,却因晚交了7天租金,被罚了3500元滞纳金。
据相关报道视频吕女士的描述,自己一开始是通过中介公司组了一套为期1年半的房子,当时交上去的押金是5100元,但现如今中介表示,要退还也只能退还1000元左右,无法全额退还押金。
【资料图】
吕女士称,签完合同之后她也被告知,当时中介告诉她,如果晚交房租一天,就要交付500元的滞纳金,这次因为吕女士晚交了7天,所以就要补交3500元的滞纳金。
不过吕女士也声称,平时由于工作繁忙,很多时候是会忘记交付房租。但中介也没有再交付房租的那一天询问吕女士有关交房租的事情,她是在今年3月份退租的时候才被告知,自己必须要缴纳晚交7天的滞纳金,共计3500元。
当记者询问为吕女士办理退租手续的工作人员时,对方称,所有的条款都是一开始就写在租房合同上的,公司并没有加入什么隐性条款。他还表示很多租房的顾客都会在签合同的时候仔细看相关的条款。
很多网友都表示,自己在租房的时候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也有网友认为,虽然滞纳金交的很高,但毕竟是晚交房租的后果,如果按时交房租那肯定就没问题了。
不过,很多人都认为,这起事情中的滞纳金的数额太高了,很明显是有问题的。
据节目特邀的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合同,提供合同条款的一方理应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
而那些不合理的,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无效。
本案中,房租为5100元,但晚交一天的滞纳金却有500元,很显然该条款是属于不合理加重租户责任的霸王条款,所以这个条款实际是无效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各位租房子的时候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
标签: